关于下达2009年中药材加工生产扶持专项资金的通知

[石化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] 2009-10-20 收藏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闽经贸计财〔2009〕908号

各设区市经贸委(经委、经发局)、财政局:
   
经研究,从2009年省级工商发展资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扶持福建省中药材加工生产项目8个(具体见附件)。现将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,相应追加有关设区市2009年度“2159999——其他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”预算支出指标,请速转有关企业,专款专用,确保项目实施。
   
附件:
福建省中药材加工生产扶持项目资金安排表.xls

 

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       福建省财政厅

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八日


关键字:中药材 资金